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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超专栏:债权市场的所有制迷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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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6 10:33:0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路不明的各路股东,以各种匪夷所思的方式伪装成国企,堂而皇之以国企之名发债融资,享受所有制红利,是过去十五年中国债权市场有利可图的套路之一,屡见不鲜。直到去年和今年,潮水退去后,公众随着媒体才慢慢发现,原来一些所谓“中字头”“国家队”“中央军”,都只是某些所谓大佬的掌中游戏。无奈的是,媒体在尘埃落地之前往往噤若寒蝉。多个企业谜一样的所有制结构,折射出债权市场谜一样的决策思路。

  惊叹之余,更应该思考的是,这些企业为何要走如此这般的套路?除了个别老板人心之恶劣,陈年制度难免之漏洞,还有一个答案其实显而易见——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在融资方面的难度就是天壤之别。金融机构形形色色千百家,论股权成分,其实只有国有一枝独秀。国有金融机构协调金融资源给国有企业,名正言顺,经办好提交,领导好审批;国有金融机构协调金融资源给民营企业,风平浪静时一切好说,企业能兑付、金融机构有利润,然而但凡有风吹草动,则经办要终身负责、领导难逃决策责任。中国经济是否会经历“难以想象的惊涛骇浪”犹未可知,但在风雨中债务垮塌的民营企业,最近一两年可真不在少数。

  这样的垮塌,归根结底,主要是风雨夜归人自己的责任,但是,风雨中抽伞而去者也终究难辞其咎。国有金融体系是典型的委托代理机制,各金融机构从董事长、行长到具体经办,其实都是代理人、打工者,为国打工、为民理财。客观来讲,他们并不是纯粹的市场人士,在法律意义上讲,都属于广义的“国家工作人员”。既然是国家工作人员,那么他们的经营操作所蕴含的风险和收益往往是难以匹配的。既然有权在一定程度上支配国有金融资源,那么就有义务和责任为国有金融资源保值增值,而不能谋求其他国家和地区那些纯粹市场化机构人士那样的收益诉求。因此,从人性的角度来揣测,他们天然的倾向是宁缺而毋滥、宁保守而毋激进。

  人性并不总是合理的,尤其是考虑到社会整体福利和利益,因此制度的设计就尤其重要。值得称赞的是,各级主管机构倾心尽力,制定了一些“敢贷、愿贷、能贷”的长效机制,甚至直接点出“保险机构要在风险可控情况下提供更灵活的民营企业贷款保证保险服务,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债券的投资力度”。人心惟危,道心惟微。好的制度终究能弥合个体人性和社会总体目标的裂缝或鸿沟,至少在一定程度上。

  最新一则新闻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12月3日表示,最高检高度重视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明确提出对涉嫌犯罪的民营企业负责人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从长远看,笔者相信,广大民营企业家和民众更期待看到的是真正意义上的司法公正,无需专程指出、无需格外开恩,一视同仁就是最大的善。

  除了制度设计之“术”,更应该重视的应该是竞争中性之“道”。去年以来多次强调,请民营企业家“吃下定心丸、安心谋发展”,正是民营企业家所期待的。国家的正道在于始终努力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企业的正道在于始终尽力奔跑在真诚的竞争轨道。关键是要落实。唯有如此相辅相成,债权市场的所有制迷思才会最终褪去。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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