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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等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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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9 02:38:4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国人民银行 中央网信办 工业和信息化部 工商总局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关于防备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

近期,国内经过发行代币方式包括初次代币发行(ICO)中止融资的活动大量涌现,投机炒作盛行,涉嫌从事非法金融活动,严重扰乱了经济金融次序。为贯彻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肉体,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防备化解金融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消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精确认识代币发行融资活动的实质属性

代币发行融资是指融资主体经过代币的违规出卖、流通,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以太币等所谓虚拟货币,实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出卖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立功活动。有关部门将密切监测有关动态,增强与司法部门和中央政府的工作协同,依照现行工作机制,严厉执法,坚决管理市场乱象。发现涉嫌立功问题,将移送司法机关。

代币发行融资中运用的代币或虚拟货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迫性等货币属性,不具有与货币同等的法律位置,不能也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运用。

二、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从事代币发行融资活动

本公揭露布之日起,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应当立刻中止。已完成代币发行融资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做出清退等布置,合理维护投资者权益,妥善处置风险。有关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拒不中止的代币发行融资活动以及已完成的代币发行融资项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增强代币融资买卖平台的管理

本公揭露布之日起,任何所谓的代币融资买卖平台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不得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效劳。

关于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代币融资买卖平台,金融管理部门将提请电信主管部门依法关闭其网站平台及移动APP,提请网信部门对移动APP在应用商店做下架处置,并提请工商管理部门依法吊销其停业执照。

四、各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展开与代币发行融资买卖相关的业务

各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为代币发行融资和虚拟货币提供账户开立、注销、买卖、清算、结算等产品或效劳,不得承保与代币和虚拟货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代币和虚拟货币归入保险义务范围。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发现代币发行融资买卖违法违规线索的,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五、社会公众应当高度警惕代币发行融资与买卖的风险隐患

代币发行融资与买卖存在多重风险,包括虚假资产风险、运营失败风险、投资炒作风险等,投资者须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希望宽广投资者谨防上当上当。

对各类运用币的称号展开的非法金融活动,社会公众应当强化风险防备认识和辨认才干,及时告发相关违法违规线索。

六、充沛发挥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

各类金融行业组织应当做好政策解读,敦促会员单位盲目抵御与代币发行融资买卖及虚拟货币相关的非法金融活动,远离市场乱象,增强投资者教育,共同维护正常的金融次序。
ICO项目是什么?比特币等数字货币ico被定性为非法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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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8-1-29 12:07:19 | 只看该作者
央行一直对数字货币进行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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